渠县人社局开展夏季防暑降温专项行动
近日渠县持续高温,多次上榜全国高温地区,渠县人社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项宣传、检查行动。
根据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的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渠县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6元)等相关规定,渠县人社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行动,积极主动深入工地现场,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夏季防暑降温知识,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对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截止目前,渠县人社局共深入企业、建筑工地12次,开展宣讲7次,涉及人数9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增强了渠县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促进了渠县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