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莲路清河路交通整治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市莲路、清河路交通整治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市莲路是贯穿石楼、石基、大龙街、市桥街的一条主要道路。于1994年左右建成。由于市莲路是横穿旧村落,两旁居民住宅密集,经观察发现行人、自行车、无号牌两轮机动车在主机动车路段横行穿梭,非机动车道成了临时停车场,停泊的车辆横七竖八,无序管理。即使规划部门对市莲路有扩建到84米总宽的规划,但由于拆迁量巨大,扩建工程在近几年内都难以实施,因此对市莲路的交通整治迫在眉睫。清河路是与市莲路平行,同样是贯穿石楼、石基、大龙街、市桥街的一条城市主干道,亚运前席按照最高标准建设。但是亚运以后就缺少管理,中间及两旁的绿化带被乱横过和穿越的路人破会了很多,花草被践踏,绿篱被剪烂;两旁占道经营严重,特别是清河市场段,这样一条样板路就被渐渐的损毁了。
办 法: 一、建议在市莲路与茶东路口设置红绿灯。由于那里是富怡路与市莲路横穿的主要横路之一,附近有加油站、有工厂,路口路况复杂,经常在下班时候由于不按规定行驶那里会大塞车,甚至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所以建议在市莲路与茶东路口设置红绿灯。 二、建议在无安装红绿灯的非主要路口设置流动哨。由于市莲路沿线经过的旧村很多,路口也很多,由于装红绿灯费用大,审批程序多,希望交警部门能与当地村政府沟通好,设立临时管理点,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指挥车辆通行。 三、建议在市莲路两旁非机动车路段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由于市莲路两旁的小型店铺很多,门口自然就成了停车场,而车主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希望交警部门对这些地方进行规划,设置一定的停车位后留一条非机动车道给单车和行人通行,这样就减少了主路段的行车压力和危险。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定要执罚。 四、建议在市莲路段对乱穿行的行人、自行车及摩托车实行执罚。由于市莲路沿线外来务工人员多,很多人对交通意识淡薄,冲红灯、不按斑马线行走、摩托车为了抢载客四处乱穿,这样给驾驶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交警部门在交通路口设流动岗,专门针对不守规矩的人员进行执法,违法人员要当20分钟临时交警以提高他们对交通规则的认识。厂企、学校、社区、村要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规则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交通意识及自身保护意识。 五、建议在清河路段对乱穿行的行人进行执法、占道经营的个体点进行清理。 乱穿越绿化带破坏绿篱的要罚款200-1000元(该罚款用于被破坏位置维修及聘请所在村执勤人员的工资)。占道经营一般发生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严重阻碍交通,所以占道经营者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执罚。建议政府研究是否进行立案,并加快推进执行。□ |
问题答复: | 区公安分局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52号提案的答复 黄成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莲路、清河路交通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办法第一点“建议在市莲路与茶东路口设置红绿灯”。目前,由于新桥、沙涌路口都设有交通信号灯,假如在建议地址上再增设一组交通信号灯,会使交通灯设置过密,从而影响车辆的通行能力,造成交通堵塞。因此,已不适宜在该处设置交通灯。 二、关于办法第二点“在无安装红绿灯的非主要路口设置流动哨”。对此,我局交警大队设施组、六中队将于年底前会同石碁镇、大龙街有关部门再次对该路交通信号灯进行勘察设置。 三、关于办法第三、四、五点中提出整改市莲路、清河路交通秩序混乱问题 在亚运、创文期间,市莲路辅道大部分已经规范了停车位,但部分车主不按规定车位停车,影响了单车和行人通行。对此,我局交警大队在组织交警六中队警力加强勤务管控的同时,将由交警大队专门把问题向石碁镇反映并争取沿线村、社区支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扩市莲路沿线交通秩序。 清河东路在规划改造后,总体路段的秩序是良好的,提案中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罗家村至番禺客运站路段,对此,我局交警大队除要求六中队在加强勤务管控同时,将抽调机动中队支援加强对该路段管控。对因护栏绿篱因缺损而被行人横穿马路问题,交警大队将向大龙街反映,要求大龙街尽快对缺损护栏绿篱进行修补,以减少交通违法现象发生。对乱摆卖问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的属地大龙、石基城管中队将明确整治重点,科学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安排,采取巡查与守点、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对市莲路、清河路的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现象进行“反复治、治反复”,对屡教不改、容易反弹、反复投诉、规模较大的市容黑点,将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力打击一个个黑点。同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将积极帮助属地中队认真落实日常管理执法工作并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将在不影响全局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多协调、组织机关科室、直属中队甚至是其他街、镇中队力量支持、配合属地中队开展必要的集中专项整治。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和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1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