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职称制度,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和国家有关职称改革精神,现就开展“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留住、用好、吸引人才,有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事业的发展为出发点,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以点带面,稳步推开,通过改革,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试点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选择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进行,探索分类管理的办法和经验;要坚持配套改革的原则,使职称改革与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配套联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试点单位的确定 进一步扩大“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试点单位的范围。在对去年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高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事业单位作为新的改革试点单位。凡具有一定规模、领导班子比较团结、有改革积极性的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试点。开展“以聘代评”试点的单位,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能力和权威性。 拟实行“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试点的省直事业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实施。各省辖市在开展试点工作前,须将试点单位情况和拟定的试点方案报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实施。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试点工作可以在一个单位整体推开,也可以选择部分下属单位进行;可以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中全面推进,也可以确定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 三、实施“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的有关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只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某一职务所应达到的学术、技术水平,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 开展“评聘分离”试点的单位,对实行评审的系列(专业),可以按当年空岗数额2倍的数量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对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经用人单位同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自主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经过评审(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评价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按照岗位要求、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规定的程序,由单位组建的经批准的聘任委员会自主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以聘代评”试点在单位主系列岗位进行。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主系列不再进行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单位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非主系列人员需通过评审或全国(省)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按岗位和条件择优聘任。 (三)试点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动态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等待遇依据所聘任岗位、工作绩效确定,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 四、开展“评聘分离”和“以聘代评”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试点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额内,科学设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目标、任务和聘任条件,制定具体的聘任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在制定聘任方案时,应留出一定的岗位用于招聘和吸引急需的优秀人才,以保证重点学科和专业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岗位所需条件,个人提出应聘申请。 (三)成立由专家、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聘任委员会。 (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由聘任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定聘约。聘期一般为1-3年,也可以与一个重大科研项目的周期同步。 (六)试点单位将聘任工作情况报告及聘任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见***)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核准后,由单位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证书》。 (七)试点单位制定科学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办法,按要求对已聘人员实施聘后管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聘约和考核情况,确定其续聘、解聘和兑现待遇等。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规划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二)抓好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符合单位实际的试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抓好设岗、聘任、聘后管理、配套改革等环节工作,妥善安置落聘人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增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改革意识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深化职称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认真听取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改革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 河南省人事厅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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