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村村民不服区国规局批复一案行政复议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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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告知书
番禺府行复[2018]15号
广州市番禺区某某镇某某村835名村民:
你们不服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番国土地转字[2002]163号《关于广州市番禺区某某镇某某村民委员会转让土地使用权给番禺某某制品厂有限公司作工业用地的批复》,于2018年2月12日向本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本府的受案范围,本府已于2018年2月13日将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特此告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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