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筑牢特殊困难群体民生保障
农村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截至目前,累计已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户1400余人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开展临时救助1200余人。
特殊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对困境儿童等5类特殊群体落实监管报告制度,定期通过微信、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物资保障、身体健康等情况。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督促照料服务人员提供好日常服务,将因病、因残等困难群体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新增低保救助613户1763人、特困人员供养65人、救助无人抚养儿童43人、孤儿2人、困境儿童21人,共发放基本民生保障资金3000余万元。
重点对象心理健康保障。走访未脱贫户、“两无”人员、重残户、重灾户、“边缘”户和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宣讲民生保障政策,了解生活困难。截至目前,集中开展惠民政策宣讲100余次,走访特殊困难群体5700余户9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