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落实广宁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府办〔201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单位:
为了加强落实《广宁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落实《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冯永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莫剑辉(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陈寿祥(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熊世才(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成金(县财政局局长)
潘允强(县经信局局长)
罗宗庆(县农业局局长)
卓敬球(县环保局局长)
陈玉金(县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陈玉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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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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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2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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