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 清单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普法成员单位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 1.将宪法、***法治思想纳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 | 1-10月 | 党委办 |
2.对外公布本单位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 8月 | 教育督导室 |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12月 | 德育股;中小学校、幼儿园 |
4.对单位内初任职及初入职的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并在培训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 1-12月 | 人事股;中小学校、幼儿园 |
5.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学习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如《***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 | 1-12月 | 党委办;教育系统各党支部 |
6.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 1-10月 | 教育督导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
7.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 1-12月 | 教育督导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
8.学习宣传推动《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 1-12月 | 教育督导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
9.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公共场所LED屏等载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 1-12月 | 局办公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
市教育局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20年9月新规) | 进学校 学生、老师及学校干部职工 | 1.通过学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班级微信群等广泛深入宣传法治知识; 2.推动、监督各校邀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所学校至少1场); 3. 联合团市委在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 1-12月 | 德育股;中小学校、幼儿园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新规) | 进机关/ 进单位 局机关、各学校领导干部 | 4.结合本单位干部职工、教师队伍的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等工作,至少开展1场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 1-12月 | 德育股;中小学校、幼儿园 |
在校师生及校园工作人员等 | 5.结合每年校园文化节、中小学生文艺比赛等活动创作法治类文艺作品; 6.依托东城中学(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点带面,组织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 | 1-12月 | 德育股;中小学校、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