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16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县城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精神,确保我县城区居民身体健康,不发生疫情,根据《晋中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12条落实措施的公告》,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优化县城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建立县城区疫情防控联动机制,由城区管委会、辽阳镇、市场、住建、卫体和执法局共同组建联防联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周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分析研判,划小管控单元,加强检查督导,压实防控责任,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第二条 坚持原有管控机制和有效做法,进一步突出精准防控,县城区有物业的小区由住建和执法局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单位宿舍由所属单位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无物业小区及城三关由城区管委会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辽阳镇管理小区由辽阳镇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疫情的,对责任主体和负责人严肃追责。
第三条 针对响应等级降低,复工复产外来人员增多的实际,采取空房倒查、循环摸排等方式,由责任主体指导所属小区建立疫情防控动态管理台账,重点排查在外度假、旅游返左人员;排查租赁房屋流动人员;排查辖区内沿街商铺外来人员;排查附近复工复产企业临时居住人员。
第四条 严格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借助大数据加强对外来人员监测,所有小区实施封闭管理,运用科技手段防控疫情,在县城内所有站卡要运用好二维码查控登记系统,确保外地人员进入小区有迹可查,提高二维码使用率。
第五条 外来及返左人员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和居家观察,由城区精准识别,总体协调,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观察,没有单位的由社区负责观察,指定专人提供生活用品,加强人文关怀,实行“四包一”管控和日报告制度。
第六条 在县城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社区要建立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台账,以社区网格为单元,严格落实网格长主体责任,做到每个小区要有负责人,每栋楼房要明确楼长,每个单元、每个街巷要设观察员,统一佩带标识、发放防护用品,建立微信工作群,每日通报工作信息动态。
第七条 城区、辽阳镇要指导各社区、小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退役军人、社会组织、退休党员、热心群众的观察和反馈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疑似人员拒不配合工作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 建立网格长、物业工作人员、机关单位派出人员每日考勤制度,分别由城区、辽阳、执法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考勤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站卡出现空档、排查上报不及时、观察举措不严格的通报批评,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九条 县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要加强防护物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口罩等物资需求;宣传报道组要号召社会各届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联控小组要建立巡察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职认真、表现突出的一线人员要大力宣传。
第十条 各社区要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微信群、小区广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和聚集,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县城区居民身体健康。
(各责任单位,可依据本措施,制定工作细则。)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