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天昊展示设计有限公司社保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 深圳市天昊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王京坑路48号东B101-1
法定代表人:王万宏
经查,深圳市天昊展示设计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陈明乾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早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南西)社限令催告[2016]第B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陈明乾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6年2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南西)社稽偿[2015]B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局做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40592.00元,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法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潘志明、周祖琪,联系电话:0755-26520329)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