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珙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组织、协调、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深入贯彻***决定和省、市、县决策,积极推进平安珙县、法治珙县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统筹推进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20年,县委政法委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建设为牵引,提升政法工作水平,为建设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和绿色家园提供有力政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政法委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珙县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389.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38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8万元,占65.45%;项目支出134.70万元,占34.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8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8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2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9.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1.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71.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22万元,占88.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7.55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15.21万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46.22万元,主要用于:各个项目支出,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珙县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00%,原因:财政统一调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省、市相关负责人来我县指导督查工作。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00%。
原因:财政统一调减三公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珙县政法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珙县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9.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1.38万元,增长18.31%。原因:因2019年机构改革调入行政人员6人及事业人员1人,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珙县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珙县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珙县政法委13个预算项目共134.70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 “三公”经费:纳入珙县政法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