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煤安中心三落实三到位狠抓煤矿安全监管
为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县煤安中心“三落实三到位”狠抓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一)执行“三个清单”,宣贯到位。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工作“三个清单”的通知》(川安办函〔2019〕66号)文件要求,召开“三个清单”专题宣贯会议,印制《宣汉县煤矿安全工作清单》手册500余本,分发到“县包矿”领导,县级监管部门、产煤乡镇政府,各监管责任人员和各煤矿企业。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对标整改、对照落实。
(二)开展“三项清理”,整治到位。为强化打非治违,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在国庆前再次全覆盖集中开展密闭墙管理、采掘头面管理和风井、副平硐生产出煤“三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不合格密闭5处,非正规审批作业点3处,有效打击风井、副平硐生产出煤现象2处,撤出回风井固定敷设电缆及设施设备3处,清理并撤除在用淘汰电气设备6处。彻底杜绝“六假六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
(三)紧盯“三类重点”,排查到位。一是聚焦赋存条件差,隐蔽致灾因素较严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及B类重点监管矿井,进行多轮检查、抽查和督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对地质构造复杂,水、瓦斯等自然灾害严重矿井的安全检查密度、频率、批次,不定期暗查暗访,根治隐患,遏制事故,不安全绝不生产;三是落实专人加大对2处长停矿井,5处二、三期利用封闭井口的督查、巡查力度,严防擅自启封作业,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缝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