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201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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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根据我县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珙县2017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00元,同比增长9.6%。增速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三位。
从收入构成看,其中工资性收入1809.5元,同比增长8.4%;经营净收入2186.9元,同比增长11.9%;财产净收入97元,同比增长24.9%;转移净收入1706.6元,同比增长7.4%。(饶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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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12: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