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的函
***关于同意建立***参事
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的函
国办函〔2022〕19号
***参事室:
你室《关于建立***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的请示》(国参字〔2021〕30号)收悉。经***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参事室牵头的***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评估机制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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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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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
为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政府参事制度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资政建言工作,服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关于***参事履职考评的规定,经***同意,建立***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机制(以下简称评估机制)。
一、主要职能
负责***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落实外部评估工作的办法、方案;协调解决外部评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成员单位依据评估标准与参考指标实施评估;及时按程序向有关方面反馈报告评估结果与考评情况;对***参事建言献策工作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
评估机制由***参事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参事室为牵头单位。
评估机制由联系***参事室的***副秘书长和***参事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为评估机制成员(名单附后)。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评估机制确定。评估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评估机制办公室设在***参事室,承担评估机制日常工作。***参事室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评估机制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部署***参事建言献策成果外部评估工作。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参事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外部评估各项工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及时将***参事履职成果外部评估结果报告***领导同志。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评估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评估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评估机制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参事建言献策成果
外部评估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郭 玮 ***副秘书长
高 雨 ***参事室主任
成 员:赵 冰 ***参事室副主任
管仁林 ***秘书三局副局长
孟 玮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张 雪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汪 航 科技部政体司副司长
王 鹏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
姜海涛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
傅道鹏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长
卢爱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
吴太平 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副司长
万 军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副司长
王胜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
刘鹏飞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金三林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
杨正位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周久财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
许树强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司长
纪 敏 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
黄国华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副司长
孙岩岩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叶燕斐 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
张望军 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院长
梁志鹏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王春燕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副司长
办公室主任:赵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