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不断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水平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县实际,近期,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全县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把建立二二四机制、突出全环节监管作为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已发展到2家,其中一家位于新政镇河西工业园区,因正在新建厂房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之规定,我队未进行日常卫生监管。另一家名为洁旺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位于金城镇,已取得了营业执照,我队开展了日常卫生监管。该场所面积280㎡,操作工人5名,每五天开机一次,每次清洗消毒餐饮具3000套以上,操作流程为:初洗去油渣消毒浸泡双机洗碗热清水清洁高温烘干消毒除菌拼装包装。
二、主要措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中,我队始终以人民健康利益为重,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二二四机制,突出全环节监管,促进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工作健康发展。
(一)推进两大行动。一是大力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3月份,我们制定了《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纳入检查范围。随后,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又及时制定了《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通过专项整治,形成了高压态势,有效推进了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监督监测。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协助县卫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我队对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采样,抽检合格率为90%,高于去年。
(二)规范两大工作。一是规范教育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我们每年至少举办1次卫生知识培训,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为重点,集中培训餐饮具消毒集中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利用 315、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市民宣传鉴别餐具消毒的方法,提高群众的鉴别能力和法律意识。二是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流程和工艺,提高卫生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布局、生产用水、生产设备、相关制度、人员管理、卫生设施、餐具包装、销售记录等实行全环节监控和指导,规范生产流程和工艺,杜绝产生正规餐具消毒企业带毒生产,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立四大机制。一是部门合作机制。建立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处理。二是档案管理制度。主动收集取得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信息,实行档案化管理,一户一档,并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三是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对选址不合格、卫生状况差、餐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我们及时在仪陇县卫计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政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市民投诉。四是推行服务性执法制度,对新、改、扩企业和项目,自项目上马之初就实施***服务,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早提醒、早制止,把卫生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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