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关于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的通知
大河委发〔2021〕123号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统筹协调和指导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大委办字〔2020〕11号)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调整河边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全镇各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具体政策、办法和措施,协调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定期听取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三)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 雄 镇党委书记
副 主 任:赵 文 副镇长、河边派出所所长
委 员:肖文英 河边司法所所长
张宗建 河边法庭庭长
李奇松 镇财工办负责人
王 成 镇社事办负责人、镇残联理事长
陈 平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 婷 镇妇联副主席
黄开义 镇团委书记
唐小艳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兵 河边卫计办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边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文英同志兼任。
三、涉及部门责任分工
河边司法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镇社事办:负责培育指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救助范围,为有就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河边卫计办:负责协调医院对伤残、重症、精神疾病和具有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医疗方面的帮扶。
镇团委: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镇妇联:组织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
镇残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残疾社区矫正对象纳入残疾救助范围。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大英县河边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大英县河边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