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资金化解任务
截止2012年2月底, 全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579万元,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605万元。在化债工作中,相关部门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是召开化债大会,安排部署清理化债工作。二是进行业务培训。组织乡(镇)和县直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会计法等培训。三是严格自查上报。各乡(镇)、村、学校将自查认定的债务数额,按统一格式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初步认定债务。根据各单位清理核实后上报的债务情况,乡(镇)化债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后,再报县化债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认真审查核定。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化债数额,县清理审核化债检查小组通过下乡、入村、进校,走访债权人,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核定。六是严格化债程序。债务化解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指标下达到各乡、镇部门,防止了中间环节的挤占、挪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