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
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 [2015]27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范围及条件。目前在建以及拟于当年开工和未来三年开工,拟申请安排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政府投资包括预算内投资、各项专项建设基金、由于基本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统借国外贷款等。
二、项目报送方式。项目以审核核准备案文件中确定的
单个具体项目为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互联网(网址:http://kpp.ndrc.gov.cn)注册账号申报,具体报送办法参见发改投资[2015]2463号文。
三、报送时间要求。各地应通知属地企业在每季度末月
5日前将拟申报项目在网上填报。其中,首批储备项目应在11月25日前填报。
四、其他有关要求。各地应积极配合当地发展改革部门
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在网上填报,为便于本系统及时掌握企业填报情况,请一并收集汇总本地项目填报情况报送技术科
(每季度末月5日前,首批项目在11月25日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 [2015]2756号)
(可在市经信网:http://www.jieyang.net/)
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2月1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吴旭彬,电话:8768230,电子邮件:jyjm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