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区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即将实施
在经过成本监审、公开听证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及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旺价〔2013〕25号),从今年5月1日起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将按新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及标准与1998年出台的《旺苍县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相比做了重大调整。一是收费项目更加明晰,消除了收费过程中的误解和歧义。二是收费标准更加细化,定价更加合理,更容易被市民理解和接受。三是征收方式更加灵活,更具可操作性,将现行的由环卫部门单一***直接征收的方式,转变为相关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代征代收与环卫部门直接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对于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到位率意义重大。(环卫局 李建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