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容环卫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2005年06月0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市容环卫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市容环卫科技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卫系统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的初审、选定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申报条件
1、上海市市容环卫系统各单位凡通过技术鉴定(验收)和获专利批准的项目均可申报局科技进步奖。
2、此次局科技进步奖的重点是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成果;在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较大范围得到推广应用的,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
3、在2001年~2004年期间完成的科技项目。
4、已获上海市科技奖的项目不参与此次局进步奖的评审。
二、申报办法
1、一个单位单独完成的,由完成单位初审后申报。
2、两个单位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在取得有关单位同意后,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是外系统的,则由本系统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3、申报项目完成人员和顺序必须与鉴定(验收)证书或专利证书相符。
三、申报材料
1、每个申报项目需报送推荐书及***材料合订本一份,并加盖公章,推荐书一式7份,同时报推荐书软盘。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需同时加盖其他完成单位的公章。
2、***主要为: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应用及效益证明、水平检索证明等。
四、申报日期
各单位如需申报,请在200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局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
联系人:黄慧联系电话:62897997
地址:上海市铜仁路331号2楼邮编:200040
联系人:宋欣幸联系电话:62473288*1527
地址:上海市铜仁路331号1506室邮编:200040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O O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