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月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情况通报2013年11月07日
按照风险监测计划,2013年7月-8月本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对2023件(批次)食品开展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监测项目包括微生物、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包括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饮用水、粮食制品、植物油、畜肉、腌腊制品、冷饮、坚果等;监测的食品样品来源于本市卖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网上商户等监测点。
一、风险监测结果
(一)食品中微生物监测
共对576件食品开展了致病菌监测,其中360件还开展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示菌监测。监测的食品种类包括肉及肉制品(生禽畜肉、熟肉制品)、水产品、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饮用水、面米制品、焙烤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饮品、膳食(盒饭、色拉、荤素烧烤类即食食品、流动早餐点食品、汉堡、寿司、三明治、凉拌菜等)等。
1、致病菌监测。致病菌总检出率为3%,6件生畜禽肉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其中2件肠毒素均为阳性)、3件生畜禽肉检出沙门氏菌;水产品各有1件检出副溶血性弧菌和沙门氏菌;2件速冻面米制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1件烤烟熏味鸭肉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阳性);1件早餐点豆浆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2件桶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即食食品检出致病菌具有一定健康风险;由于通常的烹饪条件不能使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灭活,含此类毒素的食品具有一定健康风险;检出其他致病菌的食品,经烧熟煮透后食用,健康风险不大。
2、指示菌监测。共有13件食品大肠菌群或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或本市地方标准,总体合格率为92.6%。分别为桶装饮用水10件、豆制品3件。指示菌超标表明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或销售过程中受到细菌污染,但没有直接的健康风险。
(二)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1、粮食制品。共计监测320件小麦粉、玉米及玉米粉,监测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3件小麦粉呕吐毒素检出超标。
2、食用植物油。共监测129件,监测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残留。1件样品苯并(a)芘不合格,3件样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不合格,1件样品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不合格。
3、畜肉及其内脏。共监测170件,监测铅、镉、总汞、总砷、铜等项目。样品全部合格。
4、腌腊肉和咸鱼制品。共监测200件,监测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监测。2件咸肉样品亚硝酸盐不合格,1件去头鱼干检出禁用的敌敌畏。
5、冷饮饮料。共监测130件,监测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发现1件冰棍样品甜蜜素不合格。
6、坚果和籽类。共监测138件,监测重金属和真菌毒素残留。样品全部合格。
二、风险防控建议
根据上述风险监测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
(一)给消费者的建议
1、食物要烧熟煮透。即食食品或易腐食物应贮存在低于5℃或高于65℃的安全温度下,不在上述安全温度条件下的贮存期不应超过2小时,否则引起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将大大提高。
2、畜禽肉、水产品、速冻面米制品等食品应在低温条件下贮存,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致病的耐热肠毒素。
3、加工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和砧板等工具和盛器,避免交叉污染。
4、购买桶装纯净水后,应尽快饮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尤其是开启后或安装在饮水机上的桶装水不宜久放,并注意饮水机的卫生,防止二次污染。
(二)给企业的建议
1、上述对消费者的建议中的1-3项,企业也同样适用。
2、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即食食品操作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加工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存放温度和时间。
3、豆制品生产企业应推进豆制品冷链化,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加工环节的卫生控制,推进产品冷链化,豆制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控制产品贮存温度和贮存时间。
4、桶装纯净水企业应加强生产销售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流程,做好出厂检验,并加强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