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国奥林匹克教育中期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7〕63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国奥林匹克教育中期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07〕6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将奥林匹克教育中期展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以小结形式于9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地址:大沽路100号330A室,邮编:200003),电子文稿发至hhssww88@126.com(联系人:丛海鹰;联系电话:23116654)。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新闻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国奥林匹克教育中期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新闻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国奥林匹克教育中期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基司函[200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奥组委”)第84次执委会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奥林匹克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收集资料,加强宣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将于8月至12月联合开展全国奥林匹克教育中期总结和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根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充分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总结、推广开展奥林匹克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奥林匹克教育积极成果,推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在学校的开展,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中期总结活动,对全国奥林匹克教育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典型,收集资料,留下遗产,向国际社会展现我国奥林匹克教育成果。
2、大力宣传报道奥林匹克教育活动,推动奥林匹克教育工作,逐步建立长期开展奥林匹克教育,传播奥林匹克精神的教育模式。
3、依托社区、家庭、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展示奥林匹克教育成果。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1、宣传动员,舆论预热阶段(2007年8月)
各地利用暑假和秋季开学后,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对近年来开展奥林匹克教育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重点宣传那些有特色、有质量的活动,并予以推广。教育部和奥组委将联合媒体对已经掌握的各地奥林匹克教育典型经验、典型人物进行采访,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期间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2、各地总结,发现典型阶段(2007年8月至9月)
各地组织学校(以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为重点)进行自查,依据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标准撰写总结报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本省典型经验5至10份,推荐当地重点报道典型3至5个,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并以电子稿方式抄送奥组委新闻宣传部(联系方式附后)。
3、组织抽查,总结宣传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
教育部和奥组委将以适当方法检查各地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媒体对各地奥林匹克教育典型活动、经验和人物进行重点报道。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将联合出版奥林匹克教育优秀案例集锦,作为我国开展奥林匹克教育的经验材料提交国际奥委会。12月上旬,教育部和奥组委将联合召开奥林匹克教育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一年多来各地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部署面向赛时的奥林匹克教育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战洪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010―66096919
丁乙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010-66690952
奥组委电子信箱:dingyi02@beijing2008.cn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新闻宣传部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