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废止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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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工商注〔2007〕21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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