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补发公告(藤不动产销补字(2023)第19号)
下列权利人遗失不动产权证一本,并声明作废,现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补发公告。权利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并补发不动产权利的行为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28号藤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74-729186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不动产证号 |
1
| 莫雁雁 | 藤县藤州镇津北碧水湾安置区(2021年调整) A17-2#地 | 121.68平方米 | 桂(2022)藤县不动产权 第0046760号 |
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