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本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9〕149号)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局《关于***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09:27: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