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2020年云服务券拟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的公示
根据《中共伊春市委 伊春市人民政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1条》(伊发〔2020〕4号)和《〈中共伊春市委 伊春市人民政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1条〉实施细则》(伊工信联发〔2020〕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云服务券”申领发放程序,经审核伊春市福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伊春市东盟木材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符合发放条件,现将拟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8日至25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伊春市工信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方式:信息化推进科 3878126
邮箱:ycgxj212@126.com
监督电话:产业政策法规科 3878601
邮箱:ycgxjfgk@163.com
***:伊春市2020年“云服务券”拟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第二批)
伊春市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