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等下发农村妇女两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上海市农村妇女“两***”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明、金山、浦东、奉贤、松江、嘉定区卫生局、财政局、妇联,市妇女保健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医院:
为落实《***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乳腺***检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
一、依据国家要求2009-2011年本市为4万名35-59岁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检查,为3.6万名35-59岁农村妇女开展乳腺***检查。其中,2009年完成8000名宫颈***检查、12000名乳腺***检查。中央财政按照10%的补助比例对本市下达了补助资金11万元,其中乳腺***检查补助7万元,宫颈***检查补助4万元。
二、经研究决定选择崇明、金山、浦东、奉贤、松江、嘉定等6个区县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乳腺***检查项目”,选择崇明县和松江区实施 “农村妇女宫颈***检查项目”。本市将按照相关区县检查人数下达中央补助资金,请区县财政结合预算安排配套相应资金。
三、各区县卫生局和妇联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妇女“两***”检查项目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精心组织,安排好工作流程,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检查任务。各区县妇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受检对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四、区县财政安排好三年的经费预算,根据《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两***”检查补助资金列入2100702项“妇幼保健项目”科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上海市妇女保健所负责项目实施的质控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评估工作。实施检查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配合做好相关的质控和项目评估工作。
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61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请登录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gov.cn)。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