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中小学及幼儿园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工作和假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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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我市调整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期末工作和假期安排。
据了解,我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从12月24日至学期结束,全市幼儿园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家学习。从12月31日至学期结束,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居家学习,高三年级学生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甘沁雨 滕瑜 卢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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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8:58: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