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调整低保标准情况
在3月25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慈私樯芰吮臼屑唇调整低保标准有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07年4月以来,粮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本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加大帮困力度。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为400元,增加50元,调幅为14.2%。农村低保标准按照本市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1:1.5的比例关系调整,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同时还将同步调整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截止2007年12月,本市城镇低保人数为33.94万人(含城镇重残无业人员2.59万人、传统救济对象0.37万人),低保家庭中10.15万老弱病残幼人员享受粮油帮困;有3.38万协保人员领取生活困难补助。农村低保人数(含农村重残无业人员1.16万人)为11.8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