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综合评议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公〔2005〕5号)的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05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此次评议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互动渠道、教育信息以及工作创新等5个方面的情况。评议采用自查、抽查、网上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了30名专家进行抽查,并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公众评议专栏,参加评议的公众达3284人次。同时,我委对部分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调研检查。通过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秀水平的有:静安区教育局、嘉定区教育局、闵行区教育局、奉贤区教育局、徐汇区教育局、卢湾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2005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突出了以下三个重点:
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均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专门区域,提供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电子邮箱;统一设置了5大类16个专题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重点公开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教育收费标准,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园)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信息,基础教育阶段转学、借读规定,各类教育单位名录。
通过标准化建设,本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做到”:基本做到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类目结构的衔接,基本做到全市教育类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的一致性,基本做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形式的规范。目前,公众进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能较为方便、快捷地进行信息查阅。
二、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渠道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均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了“局长信箱”,并由专人查收处理。各网站还公布教育行政部门信访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来访接待时间,畅通多种信访渠道。同时,公开招生、教育收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监督投诉电话,接受公众监督投诉。此外,大部分网站开通了网上咨询渠道,公众可以在网上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事项,并可以在网上直接查阅留言答复。一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积极利用网站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网上公示”、“教育大家谈”等栏目建设。
三、积极为公众提供网上便民服务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均在部门网站开设了“便民问答”专栏,集中提供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解答。一些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上网公布,有些事项还实现了网上办理。许多网站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提供教育人事、帮困助学、学籍管理等办事指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以的有关事项表格。一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阶段性教育工作,向公众提供有关教育信息服务,并择取若干事项开展在线办理。各部门网站均开设了“招生考试”专栏,向考生提供高考招生、中考招生、初中小学入学、成人教育考试等信息。同时,各部门网站普遍建立了教育教学服务平台,围绕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从本次评议情况看,各单位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进展有序,特别是在评议过程中,认真对照相关要求,以评促建、边评边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等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阳光收费”,完善日常性办事项目的公开;加强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形成办事项目的合理分类,形成规范化的办事公开要素;做到重点办事项目全程公开、常规性办事项目全年公开、临时性办事项目随时公开、阶段性办事项目按时公开。三是加强部门网站的“便民服务”专栏建设。完善网上信访、网上咨询、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等专栏,加强便民服务信息的提供,探索教育事项在线办理,形成类目较为齐全、形式更加多样、操作更加规范的便民服务系统。四是形成市、区县、学校三级联动。做好各类信息、优质教育网络资源向“上海教育”网站的报送工作;推进学校以办事公开为重点的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在为师生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形成教育系统的工作合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