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2014年12月12日
沪水务〔2014〕1175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已于2014年11月21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4年12月3日
上海市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大纲
1.概述
1.1项目背景
1.2论证依据
1.3编制原则
1.4技术路线和工作内容
2.基本情况
2.1河道现状及功能分析
2.2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
2.3地区控详规划和水务规划
3.填堵河道实施方案
3.1拟填堵的河道情况
3.2水系调整和补偿方案
3.3新开、填堵河道实施计划
3.4过渡期间临时防汛排水措施
4.河道开填平衡分析
4.1复核计算水位
4.2填堵河道面积计算
4.3填堵河道容积计算
4.4区域河面率计算
4.5开填平衡分析
5.影响分析
5.1防汛影响分析
5.2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
5.3水环境影响分析
5.4其他影响分析
5.5综合影响分析
6.投资匡算
7.结论和建议
8.附录
8.1附表
8.2附图
编制说明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擅自填堵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论证,并按照程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填堵河道的审批行政许可手续。为适应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大纲。
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应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论证手段和技术路线,内容应包括论证区域的基本情况、河道的填堵和补偿方案、过渡期间采取的临时防汛排水措施、填堵河道的影响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中应重点详细论述填堵河道对区域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的影响,对地区可能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概述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论证依据、编制原则、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等。
1.1项目背景
包括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并说明填堵河道的必要性。
1.2论证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有关批准的城市、水务规划文件。
(4)建设项目获得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编制原则
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编制内容应满足区域防汛安全要求,并满足符合规划、开填平衡、先开后填、就近补偿的原则。
1.4技术路线和工作内容
阐明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填堵河道论证报告的工作内容。
2.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应介绍说明区域范围内现状河道的功能及定位、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相关规划及实施情况等。
2.1河道现状及功能分析
(1)河道名称及河道等级,判定是否为规划河道。
(2)论证范围内河道要素,包括河道的起讫位置、长度、口宽、底宽、底高等。
(3)河道功能,包括水安全功能、水资源功能、水环境功能,以及水利工程、水文测报设施功能以及其他功能等。
2.2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情况
(1)简述影响范围内的现状水利设施,包括堤防、涵洞、水闸、泵站等的基本情况。
(2)排水口等其它涉水设施的基本情况。
2.3地区控详规划和水务规划
(1)地区控详规划情况,包括地区功能定位、平面布局及审批情况等。
(2)相关水务规划情况,包括水系规划及雨水规划。其中水系规划需说明水系规划布局、规划河道要素及审批情况;雨水排水规划需说明规划雨水排水模式,涉及强排水的,说明雨水排水系统、服务范围,以及雨水泵站、管网规模及建设运行情况,涉及自流排水的,说明地面控制标高,河网间距及雨水排水方向,涉及圩区排水的,说明圩区建设基本情况、控制最高除涝水位、地面控制标高,河网间距及雨水排水方向等。
(3)其他有关规划情况。
3.填堵河道实施方案
详细说明填堵河道、新开河道或其他补偿方案的内容。
3.1拟填堵的河道情况
拟填堵的河道名称、位置、起讫点、规模、面积等,以及其他受影响的防汛设施。
3.2水系调整和补偿方案
拟新开的河道名称、位置、起迄点、规模、面积等,以及其他措施(包括新开河道的配套工程或采用其他补偿措施等)。
若涉及对已有规划水系进行调整的,应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和必要性以及具体的范围、方案。对规划水系的调整应不改变原规划水系承担的功能,不改变原规划水系的总体布局和走向。
3.3新开、填堵河道的实施计划
明确新开河道的实施主体和相应的资金安排计划。明确新开和填堵河道实施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新开河道应在填堵河道前实施。对范围较大、涉及河道较多的,应有明确清晰的阶段划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每阶段相应新开河道在填堵河道前实施,确保防汛排水安全。
3.4过渡期间临时防汛排水措施
新开河道及新建排水工程未完全实施到位期间,为确保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域防汛排水安全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根据需要在项目内部设置排水明沟或管渠,准备临时排水泵站等。收集后的雨水排入附近河道或施工前期预埋的雨水管渠时也应考虑对水环境的保护,设置必要的沉淀池、过滤网等。由于建设项目填堵河道影响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必须同步落实过渡期间临时防汛排水措施。
4.河道开填平衡分析 4.1复核计算水位
根据水域功能、水利分片、地面高程,复核确定相应的计算水位,作为水体容积等计算分析的依据。
4.2填堵河道面积计算
依据2011年水资源普查成果计算拟填堵河道面积,并需经现场测量复核。区域内2011年前非法填堵的河道面积应计入拟填堵河道面积。
4.3填堵河道容积计算
填堵河道容积是指计算水位对应的河道开填前后的水域水体容积差,作为分析调蓄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依据。
4.4区域河面率计算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面积统计资料以及项目建成前后的水域面积,分别计算相应的河面率,从而分析建设项目对区域河面率的影响。
4.5开填平衡分析
新开河道应满足区域水功能需要,地区有水系规划的,新开河道应符合区域水系规划要求。
新开河道面积应不小于填堵河道面积,做到开填平衡。涉及规划水系调整的,调整后的河道面积不小于原规划河道面积。
河道开填应在同一镇域范围内就地平衡,并控制在同一圩区、同一水利分片内。
全市226条规划骨干河道整治中新增加的规划河道面积,原则上不得用作其他河道填埋的功能性补偿。
5.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各方面影响进行分析。影响分析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及周边区域。对实施期限较长的项目除了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永久性影响,还需分析过渡期间的影响。
5.1防汛影响分析
5.1.1一般要求
(1)建设项目防汛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通过水文分析方法获得。对于已有的水文资料应进行设计验证和复核;对于无资料地区,应进行必要的水文分析计算。
(2)对占用河道过流断面,影响河道过流能力的阻水建筑物(包括施工期临时阻水建筑物),应进行水位影响分析计算。
(3)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周边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5.1.2水文分析
(1)水文分析计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资料的审查与分析;资料的插补和延长;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根据论证需要提供相应的水位、流量及径流成果;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2)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水利片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用。
5.1.3水位影响分析
(1)当采用经验公式进行壅水计算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采用的经验公式及其适用性分析;有关参数的选用及其依据;选用的计算水文条件;计算方案及其条件;壅水高度及长度的计算结果。
(2)当采用数学模型进行工程壅水影响计算分析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模型的基本原理;计算范围及计算边界条件;模型的率定;计算水文条件;工程概化;工程计算方案;计算结果统计分析。
5.1.4排涝影响分析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对周边地区排涝能力的影响。包括周边地区排涝标准和排涝能力变化、排涝设施排水能力变化、排涝运行方式变化等的复核分析。
5.1.5其它有关方面
(1)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
(2)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
5.2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
5.2.1一般要求
对于填堵具备供水灌溉功能的河道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河道供水灌溉能力的影响;对于填堵输水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建设项目对河道的输水能力影响情况。
5.2.2供水灌溉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填堵河道后对该区域供水灌溉的影响,通过对填堵河道调蓄容积变化的计算进行分析。供水灌溉的影响计算分析,主要应分析计算河道水位的变化及对供水水量和能力的影响。
5.2.3输水能力计算
计算河道的输水能力变化情况,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重要输水河道应进行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试验。河道输水能力影响计算分析,主要应分析计算输水水位的变化值及对设计输水量的影响值。
5.3水环境影响分析
应在水功能区划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述河道内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填堵河道的水环境功能。从河道承担的水环境功能出发,对水环境功能和水环境容量会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水环境功能和容量影响分析。
5.4其他影响分析
除上述三方面影响分析外,填堵河道如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也应作必要的分析论证:
(1)区域内现有水利设施自身安全及运行安全。
(2)河道的生态景观、养殖等功能。
(3)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等。
5.5综合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水利分片的功能定位、水利工程的分布情况等,以及上述建设项目填堵河道防洪排涝影响分析、水资源利用影响分析、水环境容量影响分析、水利设施的影响分析等成果,对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进行综合分析。
建设项目填堵河道综合影响分析应以是否符合水利发展需求、保证水域防洪除涝和水资源利用等正常功能发挥、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与正常运行、保障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为原则,分析建设项目填堵河道是否合理可行。
6.投资匡算
根据现场情况和已有资料,对整个工程实施费用进行匡算,给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包括土地费用、填堵河道、新开河道的相关工程费用、动拆迁费用等。
7.结论和建议
总结归纳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论证分析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归纳汇总建设项目新开、填埋河道面积的主要内容。
(2)按拟定方案进行填堵河道并进行补偿后对区域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的影响结论。
(3)另外还须增加的防治和补救措施。
(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注意问题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相关的行政许可、技术规范或施工注意事项等。
8.附录
附录应包括必要的图表以辅助说明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其中所有图纸大小要求均为A3,现状水系图、规划水系图、河面积平衡分析图、规划蓝线方案图应同时提供CAD电子版。
8.1附表
(1)现状河道填埋统计表
含填埋河道名称、长度、宽度(平均宽度或宽度范围)、面积等。
(2)上位规划涉及的相关河道、口门建筑物规模表
(3)新开河道要素表
含河道名称、起讫点、长度、口宽、底宽、底高(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等。
(4)河面积开填对比表
(5)新建(改建)口门建筑物要素表
8.2附图
(1)区位图
(2)控详规划平面布置图
(3)现状水系图
(4)上位规划水系图
(5)河面积平衡分析图
(6)补偿河道规划蓝线方案图
(7)地区临时排水示意图
(8)其它需要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