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第34号(总第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师范大学(以下简称上海师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上海师大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批复上海师大本级2013年财政支出预算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6.31亿元,教育收费支出预算2.51亿元,动用单位历年结余预算1000万元。2013年,上海师大实际收到财政拨款6.37亿元,市教委下拨的专项等2.6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上海师大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上海师大不断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制订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上海师大部分会议活动未与受托办会方签订合同,金额共计17.69万元,其中个别会议也无费用结算清单;少数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金额共计0.68万元。
(二)2013年,上海师大部分房产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出租收入也未纳入预算管理,由所属后勤实业中心和下属企业对外出租并核算相关收支,房租收入主要用于后勤实业中心和下属企业运营费用开支,2013年租金收入共计330.04万元。
(三)截至2013年末,上海师大纵向已结题科研项目未办理结账手续,涉及项目结余共计3361.19万元,其中结题超过3年的课题的结余共计1400.7万元。承接的部分横向课题,按合同约定应该在2013年结题的,但未按学校内部制度要求***项目进展,并取得结题项目完约证明。
(四)2013年,上海师大有2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及办理报建手续,合同金额共计996.13万元;工程监理、设计、印刷等10项服务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采购程序,金额共计178.88万元;部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采购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金额共计35.9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师大加强会议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结算报销规定;对部分房产出租未报批、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上海师大规范房屋出租行为,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并自2014年起将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科研项目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要求上海师大对已结题项目及时办理结账手续,并加强对横向课题监管;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师大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上海师大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海师大十分重视,采取召开专题工作会等方式落实整改工作。对部分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海师大出台或修订了学校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对部分科研项目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上海师大修订完善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对部分工程项目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上海师大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赶工程进度而忽视招投标等程序情况;对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海师大修订了学校财政性经费实行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对部分房产出租未报批,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在进一步整改中。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