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监流通〔2006〕774号
各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药学服务和安全用药宣传深入社区、工厂、学校、机关和家庭,提高市民对基本用药知识的知晓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同创安全用药环境,共享和谐健康生活”。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进一步向市民宣传药品分类管理和家庭安全用药知识;及时清理家庭储备药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宣传活动,可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和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安全用药宣传、教育;
2、在社区、工厂、学校、机关讲座,并开展药学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村民清理家庭储备药品;
3、回收不合格药品,分局收集,集中送局稽查处统一销毁。
四、时间安排:2006年12月15日(周六)至12月22日(周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活动筹办
活动前一周(2006年12月8日至15日)各分局对活动内容进行具体布置,落实辖区内各点的“不合格药品回收容器”,提前通过辖区宣传媒体告知活动时间。
第二阶段:活动启动
活动第一天(2006年12月15日)各分局可采取各种形式,正式启动。要结合辖区特点,在总结前三届活动基础上采用社区居民、村民较欢迎的方式。
第三阶段:开展宣教活动
活动期间(2006年12月15日至22日)各分局开展药品知识、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等方面的讲座,普及药品保管知识。加强安全用药教育,帮助孤老、残疾人清理家庭药箱等活动。
五、活动组成单位
主办单位:以各区(县)药监分局为主,市局领导巡访。(市局不再设中心会场)
协办单位: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巡访药店;
可请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参加单位: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六、组织分工
1、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市局机关干部在住所居委宣传;
2、局流通管理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巡访安排,宣传资料内容的准备工作(宣传资料内容另发);
3、局宣传组负责收集各分局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局稽查处负责集中回收药品统一销毁工作;
5、各分局负责辖区内活动的各项工作。
七、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要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学服务,体现进一步深入到社区特点,采用通俗易懂语言开展安全用药方面的宣教,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与社区居民家庭结对,***开展药学服务;
2、到机关、工厂、学校的宣传要利用工作、学习间隙进行;要深入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用药宣传,社区宣传覆盖率应达到辖区家庭总数的50%以上;
3、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回收、登记、统计和上缴等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将《不合格药品回收情况汇总表》报局流通管理处。
各分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第四届“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宣传周的工作方案,并于11月28日前报局流通管理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