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拟于2017年3月组织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现就招聘计划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根据已核准的单位空缺岗位进行招聘人员计划申报。招聘条件要符合岗位任职(聘任)条件和要求,做到按岗申报和招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专业条件不宜作过多过细限制,一般应设置数个相关专业(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版),坚决杜绝设置招考岗位条件时“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现象的发生。
二、各单位申报招聘计划要填写《2017年度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于11月10日前报编制部门同意使用编制后(纸质表格报送市委编办事业科,电子文档发送至npbblzx@163.com,联系电话:8833290),并提交岗位管理手册、岗位任职条件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确认,并于11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属党群系统的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邮箱:np8823008@163.com;政府系统的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邮箱:2853687***@qq.com,并申请加入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 [138144928]QQ群)。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招聘计划申报工作,凡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需求计划的单位将视为没有招聘需求。
***:2017年度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平市委编办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