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教政法〔2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本单位本地区相关工作规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教政法[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更好地适应“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自己的具体实际,制订本地区的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转发
育系统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