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葫芦江侧)耕地发包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经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对石水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葫芦江侧)耕地发包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补充说明:该地块只允许种植,不得种植其他非农作物,严禁种植草皮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保护水田,只能用于耕作,严禁破坏耕地。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公告期限:2023年7月19日-2022年7月26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周六、日除外)。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8305
杨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8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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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葫芦江侧)耕地位置图.pdf
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葫芦江侧)耕地发包公开协合同模板.docx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井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