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李英黄永雄黄永谋)
黄有国(身份证号码:452XXXXXXXXXXX0014)与李英(身份证号码:450XXXXXXXXXXX0028)、黄永雄(身份证号码:452XXXXXXXXXXX0028)、黄永谋(身份证号码:452XXXXXXXXX001X)名下共同共有一处自建房,坐落于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西侧,宗地面积为:56.9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7平方米。该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上国用(1999)字第12-1-1***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上思房权证思阳镇字第9800397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上思房思阳镇共字第9800185号、上思房思阳镇共字第9800186号、上思房思阳镇共字第9800187号。依据上思县思阳镇明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证明黄有国于2020年5月4日去世,其父母已故。黄有国与配偶李英共育有两子,长子黄永雄、次子黄永谋。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黄有国的遗产份额由李英、黄永雄、黄永谋共同继承,现李英、黄永雄、黄永谋对上述不动产申请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予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因产权人保管不善,证号为:上国用(1999)字第12-1-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同时声明作废。
特此公示。
上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