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市人事局关于上海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2005年03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沪建建[2004]第504号)要求,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仍有部分初审合格人员未及时前去验证,为保证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目前仍未前去验证的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以及因各种原因未提供本人最终学历的相关人员,请于2005年3月15日至3月30日期间持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前往瑞金南路438号(靠近斜土路)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认证一部送交学历验证材料(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15,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验证结果有异议,可在200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小木桥路683号靠近中山南二路,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30)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单位申诉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诉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调查,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ΟΟ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