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筑起防护网市人大首次审议条例修正案草案
今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应坐后排;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家庭乘用车要配儿童安全座椅;未成年人不得进入酒吧这些强制实施的法律措施,将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防护网,可法规的执行是否能跟上?日前,《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审。委员们认为,草案对校车、校服、儿童独处等作了一系列规定,很有必要;但在立法时要考虑到法规实施的执行问题,莫让好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未满12岁儿童应坐后排,谁来执行?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联合发布的儿童安全乘车警示明确指出,大多数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是专门为成人设计的,不适合儿童在副驾驶座位上使用。为此,《修正案(草案)》规定,携带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乘用车的,应当安排其乘坐在乘用车的后排座位。
有委员提出,这个规定对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很重要,但没有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要保证条文完全落地,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和法律责任。
专家研究表明,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降低儿童死亡率和重伤率有明显作用。《修正案(草案)》从倡导的角度作了规定,即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薛明扬说,这项规定符合国际惯例,但由于具有一定倡导性和前瞻性,建议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强未成年人父母的交通安全意识,推动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的逐步提高。
避免儿童独处,仅限家中或车内?
儿童坠楼造成伤亡、儿童在家庭乘用车内窒息死亡等意外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此类事件,《修正案(草案)》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看护义务,避免学龄前儿童独处在家中或者家庭乘用车内。
一些委员提出,避免儿童独处,加强看护责任,是否可行?市教委主任苏明说,从总体看,本市的学前教育资源基本可以满足学龄前儿童进入幼托园所的需求,且幼托园所在寒暑假期间一般也照常开放。另外,郊区建立的一批学龄前儿童看护点也为部分未能入园的来沪子女提供看护服务。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在家中是必要的,基本上也是可行的。
但在一些代表看来,目前的草案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的范围仅限于家中或家庭乘用车内,范围过于狭窄,建议删除这一限制。
禁止未成年人进酒吧,能否落实?
近来,将酒吧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管范围的社会呼声日益高涨。苏明说,考虑到酒吧与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性质类似,都属于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修正案(草案)》要求酒吧经营者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为实现有效监管,《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即酒吧未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李鸣委员提到,现在孩子的发育状况很好,仅从外表有时很难判断是否未成年。叶青委员认为,对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希望能有执法主体使用统一格式来制作提示铭牌和禁入标志,使得提示更规范。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的执行情况都不够理想,禁止进酒吧的规定能否落到实处呢,这值得研究。一些代表提出,要考虑法规的可执行性,避免条文软着陆。江小青委员还建议,在安全防范教育条款中加上防范性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