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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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5日发表
5月30日上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山区人民政府向宝山区罗泾镇2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颁发了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这标志着本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正式进入颁证环节,1700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陆续领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集体土地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自2010年启动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13629宗,登记数占应登记数的98%。不仅是登记率,上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调查精度、确权质量在全国都名列前茅。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发以后,本市将按照中央和国家要求,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制度。集体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前,要依据农村集体所有权证进行补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还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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