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村街劳监中队快速为离职员工取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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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5月6日上午,广州市某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离职员工钱某杰到劳监中队投诉,称公司在本人试用期间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只支付少额工资。本人不接受此金额,希望劳监中队帮助其拿回在职期间工资。
根据钱某杰反映的情况,劳监中队立即联系公司负责人唐经理,唐经理回应:钱某杰是公司试用期员工,职位是通讯测试员,由于经常出现工作失误,公司才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钱某杰需为其工作失误承担部分经济责任。劳监中队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尽快与钱某杰核算在职期间工资,协商好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
经劳监中队调解,公司与钱某杰协商一致,公司当日支付钱某杰在职期间结余工资1500元,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自此,该案件圆满结案。
黄村街民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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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1:00: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