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1至7月金融消费维权诉求同比增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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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5日发表
金融消费被新消法首次纳入保护范围,使金融消费维权的社会关注度上升,相应维权诉求亦随之升温。今年1至7月,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金融保险类投诉995件,同比增48%。金融消费侵权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客户投资本金未能收回、金融从业者人去楼空,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二是经营者发售理财产品未设风险提示、对合同条款不作解释、隐瞒自身免责条款等,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金融保险服务被绑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四是经营者擅自转让客户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五是金融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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