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货运出租汽车运价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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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市物价局11月5日宣布,根据国内现行成品油价格水平和本市实施上海市车用汽、柴油地方标准(“沪Ⅳ”标准)对货运出租汽车燃油成本的影响,按照本市已建立的货运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货运出租汽车运价。
载质量为0.6吨车起租价由现行20元调整为22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现行3.0元调整为3.2元;载货量为0.9吨(含面包型)车起租价由现行25元调整为27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现行3.5元调整为3.7元。货运出租汽车的其他计费规定不作调整。
运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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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4:01: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