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市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201****30005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张兰镇下梁村,村民反映对2017年中央环保巡视组在山西巡视期间,对破坏我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村民认为未对直接当事人做出查处;2017年8月开始至今,张兰镇原村党支部书记将大量煤矸石倾倒在大坑里(村民私自挖土卖土造成的大坑);张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让人将绿化了山沟的600多棵树砍掉卖钱,并在沟里倾倒垃圾。 | 晋中市 介休市 | 其他污染土壤 | 1.该问题2017年已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2.自2017年5月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整改后,场内土坑未发现有新倾倒的煤矸石。但下梁村村民王新军于2018年6月雇佣张兰镇张原村村民范镇雄倾倒煤矸石铺路,倾倒量约300吨。 3.张兰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下梁村北沟内树木移植至东夏线大甫村段,用于道路绿化。张兰镇将移植后的沟作为垃圾临时填埋点,填埋量约1万余方。 | 属实 | 1.2018年11月14日,张兰镇对机耕路倾倒矸石进行彻底清理(已清理完毕)。 2.介休市经商粮局对下梁村村民王新军下达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对张原村村民范镇雄下达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3.介休市林业局责令张兰镇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 4.张兰镇政府组对下梁村北沟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10天内清理完毕。 5.责令张兰镇党委、政府向介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张兰镇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下梁村支部委员诫勉谈话;张兰镇纪委对张原村村民范镇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张兰镇副镇长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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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1******201****30017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夏门镇寨立村,村边有两家洗煤厂(信德煤化公司、鑫山煤化公司),向林地里倾倒了一百万吨煤矸石,破坏了上万亩的树木。 | 晋中市 灵石县 | 其他污染 生态 土壤 | 灵石县信德煤化有限公司和鑫山煤化有限公司环保手续皆齐全,从2016年始,分别与环保手续齐全的灵石县夏峪绿净固废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煤矸石协议,两公司委托寨立村村民乔慧峰负责运矸。现场检查发现,举报的100万吨废渣和煤矸石实际为该村民在运矸过程中将两洗煤厂产生的约7万吨煤矸石非法倾倒于夏门镇寨立村木瓜渠。经灵石县林业局执法人员现场确认,该处煤矸石占用灌木林地面积22.95亩,导致灌木林地全部损毁。 | 属实 | 1.灵石县信德煤化有限公司和鑫山煤化有限公司正在对已黄土覆盖的矸石堆实施绿化工程,将于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植绿。 2.晋中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正在灵石县进行此案的核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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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14000*******025 | 晋中市介休市北辛武村村委会北侧有一水渠被原村长修盖商品房生活污水污染,恶臭。 | 晋中市 介休市 | 水 | 举报提到的商品房位于义安镇北辛武村村委会西北侧约50米处,在该小区东西两侧分别建有一个小型化粪池,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排入北辛武村村委北侧第四退水渠,由于坡度平缓,长年未清淤,也未进行硬化封闭,导致排水不畅通,形成黑臭水体,有明显异味。
| 属实 | 1、2018年5月10日,介休市环保局向义安镇人民政府下达了(介环函〔2018〕139号),要求该镇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对该排水渠进行清理,消除环境污染 2、义安镇北辛武村委每周对该小区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生活污水不得再排入第四退水渠 | 义安镇纪委对北辛武村原任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北辛武村总支部书记、现任村委主任给予诫勉谈话; 对义安镇政府包村干部给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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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1******201****30005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朝阳村,村东约2、3里地,村委书记将村民的耕地挖掘卖土,破坏生态环境;村北有一灰厂,存在粉尘污染;村西北处有一搅拌站,存在粉尘污染。 | 晋中市 太谷县 | 大气 土壤 | 1. 调查发现,“耕地挖掘卖土”处为朝阳村村办的旧砖厂用地,。2015年至2017年期间,朝阳村委在此处取土。总面积约8亩,地类为荒草地。 2. 村北灰厂区有一台装袋机,堆有大量石灰粉有厂棚、无遮盖,存在粉尘污染。占地面积4.75亩,地类为建设用地。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属典型“散乱污”企业。 3. 举报中的搅拌站为太谷县方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发现厂区车辆出厂未全部清洗,厂区内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1.胡村镇人民政府对朝阳村旧砖厂土坑内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预计在3个月内完成。 2. 2018年11月14日,胡村镇人民政府对该作坊采取了停电停产处理,查封相关生产设施,填埋了淋灰池,清理了原材料与场地。 3. 2018年11月12日,太谷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太环罚告字〔2018〕41号),拟处罚款3万元。太谷县安监局和住建分别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于12月1日前整改完毕。 | 2018年11月14日,胡村镇党委约谈了分管乡镇企业办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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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4000*******012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万科朗润园二期东侧有一万科紫苑,其中间,有一个六米长十米宽的垃圾厂,市民认为垃圾厂不该建设在此处。 | 晋中市 榆次区 | 其他污染 | 万科朗润园二期东侧为在建紫院小区工地,目前有一栋住宅楼进行打桩,其余场地正在清表,没有反映的“有一个六米长十米宽的垃圾厂”。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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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1******201****20054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北面,小南庄新区1号楼、2号楼楼下,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理,环境污染。 | 晋中市 榆次区 | 土壤 | 该现场存在建筑垃圾,属山西伊甸城商业有限公司山西伊甸城项目建设中非法倾倒产生的垃圾堆体,约5吨左右。
| 属实 |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已于11月15日凌晨将该处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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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1******201****30011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三都乡三都村,村东南约一公里,有一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造成土地塌方,破坏了山上的植被和水源。 | 晋中市 昔阳县 | 生态 | 经现场核查,昔阳县三都乡三都村位于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采区内,该村大部分村民已搬迁安置。“村东南约一公里处”,属安顺三都煤业矿区范围。安顺三都煤业露天开采作业均在矿界范围内,在作业时,未见土地“塌方”,开采过程中存在植被破坏现象,未发现水源破坏情况。
| 属实 | 由昔阳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山西昔阳安顺公司负责人,督促企业加快实施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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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201****30018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连福镇北坡村,村南2里处,村干部将村民的南面的退耕还林地破坏将近200亩,存在挖煤的情况,破坏生态环境。 | 晋中市 介休市 | 土壤 生态 | 经现场核查,。2017年4月,山西海能洪山扶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承包部分土地进行整理后,于2017年8月种植绵黄芪并非北坡村长私自占用种植。经林业部门实地勘验,确定该村退耕还林地中有24亩种植有绵黄芪。经国土部门到该处及周边实地核实,未发现私挖乱采痕迹和破坏山体情况。
| 属实 | 1.介休市林业局于2018年11月14日对绵山镇北坡村下达的整改通知,责令北坡村委于今冬明春恢复24亩地退耕还林植被,同时要求北坡村加强日常管护,防止再出现退耕还林树木被毁问题。
| 连福镇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北坡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连福镇负有监管责任的林业工作人员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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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1******201****90001 | 晋中灵石万鑫达浮选厂,无土地证非法占地,从事煤泥浮选,无污水处理设施,每日夜间7-8点其浮选水通过1000米暗管直排,废渣拉至红杏煤矿附近的梅印地界倾倒。 | 晋中市 灵石县 | 水 土壤 | 1、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与尾煤浮选系统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未发现有暗管和生产水外排现象,不存在通过暗管向汾河排污行为。 该公司厂区东面50米处的山沟内有其非法倾倒千余吨尾煤泥,该厂于2018年11月1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未发现废渣拉至红杏煤矿附近的梅印地界倾倒。 2018年9月13日,灵石县国土资源局发现灵石万鑫达浮选厂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占地23.42亩,其中建设用地3.47亩、其它农用地19.95亩。 | 属实 | 1、2018年11月9日,灵石县环保局对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下达了(灵环罚〔2018〕122号)并对该厂处以10万元罚款。 2、灵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3日对该厂下达了(灵国土罚字〔交2018〕第05号),责令该厂退还建设用地3.47亩,拆除19.95亩其它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144563.5元待行政处罚诉讼期满六个月后,将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灵石县环保局党组对灵石县环境监察三中队副队长弓文锦约谈。 灵石县国土局党组对交口国土所所长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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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1******201****80044 |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门口往南200米,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没有清理,污染环境,晚上焚烧垃圾,气味呛人。 | 晋中市 榆次区 | 土壤 大气 | 现场存在生活垃圾,属秋村门店及附近居民违法倾倒的生活垃圾;拾荒者为在垃圾中捡取有价值的废弃品,存在焚烧现象 | 属实 | 1.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对此处违法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11月15日早九点清理完毕。 2.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对附近门店和居民进行宣传和引导,杜绝乱倒垃圾和随意焚烧垃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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