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要解决供求落差等问题专家明确运营机构主要职责和运作模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房地产发展研究所最近对《上海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做了初步研究,并运用数据提出了完善上海发展公租房的建议。报告建议运营机构的主要职责及运作模式要进一步明确,要解决适用人群与可供房源存在巨大落差等问题。
各类保障住房相继推出
继动迁安置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基本制度建立之后,上海再次推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对上海已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创新实践的肯定,为上海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找到了新路径。
有数据显示,自2005年12月上海配套商品房建设实施以来,累积约为25万户各类动迁家庭提供了政策性商品房源。2010年,上海计划建设动迁安置房800万平方米,1―4月份,全市动迁安置房实现新开工面积约168万平方米,供应动迁安置房房源约192.48万平方米。目前,上海廉租住房已覆盖了6万多户家庭,今年,力争新增廉租房受益家庭2.1万户,到2012年底,廉租房受益家庭共新增不少于10万户。2008、2009年,上海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建设面积约605万平方米,2010年将再开工建设400万平方米,计划到2012年完成建设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公共租赁住房,早在2006年,张江园区就进行了公租房建设试点。到目前为止,浦东新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人才公寓18万平方米,解决了3万左右从业人员的居住问题;在建59万平方米,规划待建150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
填补住房保障体系空白
上海陆续出台了动迁安置房、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无法改变引进人才及来沪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现实。
从上海市政府参事室2010年2月组织的“关于青年人居住状况的调查”结果来看,有22.7%的人月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47.7%的人月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以国际合理的消费支出结构看,意味着只能居住500―1000元的租赁住房。然而,上海的住房租赁市场几乎不提供这样的房屋。因此,此次出台的公租房政策将有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填补上海住房保障体系的空白,形成上海政策保障房的第四种形式,共同构成上海政策保障房的发展机制和实现体系。
但专家也认为,目前,上海住房租赁市场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租售比严重失衡;二是租赁房屋结构不合理;三是房屋租赁方面的专业经营机构很少;四是安定性差。因此,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推出,将有利于健全上海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上海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相关部门协调尤为重要
《实施意见》虽然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分工,并且也将相关部门都纳入到了住房保障的工作体系中,但住房保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发改委、城乡建设、土地、规划、财政、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机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专家建议,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的领导人必须由市长和区长正职担当,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建议运营机构的主要职责及运作模式要进一步明确。专家还指出,《实施意见》缺少土地、资金等具体支撑措施;现在人们最为担心的是政府建的公租房不能实现良性循环;企业建的公租房不能获得相应的费税优惠;房源筹集没有明确规定房源的时序量化目标,可能导致房源筹集的强制性不足。建议政府通过实际调研,明确建立上海市和各区县房源筹集的时序量化指标。另外,对于《实施意见》中准入条件设定宽泛,适用人群与可供房源存在巨大落差等问题,专家都给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