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消费卡将有规可依市工商局召开发布会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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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针对本报上周关于本市部分服务行业将试行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的报道,市工商局3月14日召开发布会作出回应,从即日起,《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正式向社会推出,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性行业商家销售预付消费卡时,暗布不得延期、不得挂失、商家人去楼空等陷阱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据悉,正式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经营者关闭、转让、合并、搬迁门店的,应做好消费卡善后处理工作;明确消费卡过期后可以延期;合理设定退卡的相关责任等。合同示范文本首次明确了消费卡遗失可以挂失,只要挂失及时,经营者应为消费者补办新卡。商家应允许消费卡内余额不足的消费者在补足现金的基础上一次性享受原折扣。经营者在不少于半年的期限内,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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