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个区试点督学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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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7月16日天获悉,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等四个区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这些工作是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进行的,目的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素质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
本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对浦东新区、黄浦区、长宁区、闵行区目前在职的专(兼)职督学,采用过渡性办法认定其督学资格;第二步,在上述四个区试点进行新任督学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在总结上述四个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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