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不断加大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力度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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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一是发挥健康保险助力脱贫作用。为“十三五”期间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不含五保贫困户)办理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从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住院费用补偿、住院生活津贴、失能护理补贴等五个方面开展健康扶贫。2018年区财政预算共安排阳光保险资金21.93万元。
二是增强财政“保民生”托底式保障。参照2017年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的脱贫标准,对不足8000元部分按1.5倍进行补差,2018年区财政共计安排低收入农户帮扶资金57.75万元,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感。
三是标准厂房租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项目,区财政对2012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27个经济薄弱村共计划拨标准厂房租金补贴712.8万元,由其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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