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市人大召开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贯彻落实,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出席并讲话。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出席会议,并就继续贯彻落实决议、加强党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作了全面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主持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就检察机关贯彻决议情况及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作了介绍,市高院副院长陈立斌、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郑善和分别就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决议情况和进一步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介绍。
据悉,按照决议要求,市检察院已分别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了全面加强法律监督配合的意见,建立部门领导层面的年度法律监督工作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自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报告法律监督工作26次、法律监督专项工作53次,报备检察建议180余份,抗诉书400余份。自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全市各级检察院共向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44份和539份,年均增长76%和66.1%,数量、质量均有明显提高。
刘云耕充分肯定了常委会决议贯彻三年来本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全市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履职的思想,加强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研究并及时函复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必要的保障,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全市检察机关要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用足用好现有法律监督手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放大监督效果,争取每年切实解决若干重点问题,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本市各级人大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地监督和推动决议的贯彻落实,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