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鹏顺源加油站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续期的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油分公司,深圳市文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鹏顺源加油站临时用地延期使用。该临时用地位于前海路以东、桂庙路以北,用地面积2779.3平方米,为现状加油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续期事项公式如下:
一、该临时用地按短期租赁方式、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续期2年。
二、公示期内(2014年3月25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止)如对该临时土地续期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天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6978407,传真:26978448)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