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严格审查本市对多起持假者进行行政处罚
日前,本市徐汇区、静安区公证处在受理公证业务时,先后发现当事人分别持虚假证件委托公证事项,由于两个公证处的公证员加强公证的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造假情况,并报告公安机关对持假证件的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
7月10日下午,有一对自称“王守彪”和“刘煊”的“夫妻”,到徐汇区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要将其名下一处房屋委托给丈夫王守彪出售。公证员吴晶在检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时,发现“刘煊”的身份证表面有多道刮痕,色彩暗淡,具有很大的假证嫌疑,即向110报警,公安警察赶到公证处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处理,王守彪和冒名为“刘煊”的女子竺莉萍承认两人携带了伪造的王守彪妻子刘煊的身份证,假借夫妻的名义办理房产出售的委托书公证的违法事实。
无独有偶,7月19日,本市静安区公证处也在受理一件委托出售房产公证时,公证员陶怡在审查证明材料时发现委托人“张敏玉”系冒名顶替,其所提供的身份证是伪造的,公证员在第一时间报警,当事人受到了警方的查处。
公安机关对于上述两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以购买、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对4名当事人分别行政拘留各5天,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对伪造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由于本市公证执业人员高度的责任心,使这两起案件得到了及时的查处,避免了虚假公证的发生,维护了房主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公证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度,确保了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和依法处理,对那些企图弄虚作假获得公证文书的人是一个及时和有力的打击。